许国喜律师微信公众号
法律咨询
问:我是商场员工,公司因房租到期,准备撤柜,为了避免赔偿,说要调动我去其他城市工作,其实就是变相的逼我们离职。当时签合同写了,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地点调动。但没有写具体的调动地址。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

许国喜律师
不合理的调动要补偿。

回复时间:2019年12月18日
  •  1 条    
  • 1
≡友情链接≡
·南京合同法律师 ·南京债务纠纷律师 ·南京房产律师 ·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·南京劳动工伤律师 ·南京公司法律师 ·南京交通事故律师
·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·南京知识产权律师

微信扫一扫访问移动版